陜西榆林皮卡解禁 允許在城市道路正常通行
日前,陜西榆林交警發(fā)布《關于進一步放寬榆林中心城區(qū)部分機動車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》,自2023年7月1日起,放寬多用途貨車(皮卡車)通行管理限制,無需辦理通行證,允許在城市道路正常通行。同時,新能源貨車類別中除重型新能源貨車以外,其他新能源貨車不細分作用類別,無需辦理通行證,允許在城市道路正常通行。
為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,更好保障物流暢通、服務經濟社會發(fā)展,切實貫徹落實國務院《扎實穩(wěn)住經濟一攬子政策措施》(國發(fā)〔2022〕12號),根據(jù)公安部《關于進一步便利貨車在城市道路通行的通知》(公交管〔2022〕299號)、《榆林市人民政府關于對榆林中心城區(qū)部分機動車輛實施限行管理措施的通告》(榆政發(fā)〔2022〕10號)相關規(guī)定,結合榆林道路交通實際,現(xiàn)就進一步放寬榆林中心城區(qū)部分機動車限行管理措施通告原文如下:
一、放寬多用途貨車(皮卡車)通行管理限制,無需辦理通行證,允許在城市道路正常通行。
本通告中“皮卡車”具體是指:根據(jù)《多用途貨車通用技術條件》(GB/T40712-2021),多用途貨車(皮卡車)是指具有長頭車身和駕駛室結構,敞開式貨箱(可加裝貨箱頂蓋)、核定乘坐人數(shù)不大于5人(含駕駛人)、最大設計總質量不大于3500kg的汽車。
二、放寬車長不超過6米、總質量不超過8噸的中型廂式封閉式貨車,以及輕型廂式封閉式貨車通行管理限制,無需辦理通行證,允許在城市道路正常通行。
三、新能源貨車類別中除重型新能源貨車以外,其他新能源貨車不細分作用類別,無需辦理通行證,允許在城市道路正常通行。
四、違反本通告規(guī)定的,由公安交管部門依法進行處理。
五、本通告自2023年7月1日起實施。
早在2020年,陜西省政府便發(fā)文提出,支持各市(區(qū))對達到國家排放標準、符合相關技術特征的皮卡車型,適當放寬或全面取消進城限制,陜西多地對皮卡持友好態(tài)度。去年國務院發(fā)文呼吁放開皮卡進城后,省會西安以及寶雞、延安、銅川等地相繼放寬皮卡進城限制,榆林作為陜西省第二城,經濟實力在省內靠前,從皮卡銷量占比來看,榆林當?shù)貙ζたㄟ@一多用途車型頗為認可,是皮卡潛力市場之一,此次明確放開皮卡通行限制后,將進一步釋放皮卡消費潛力。
從通告中可以明確看到,皮卡是可以加裝皮卡后箱蓋的,為了道路安全,現(xiàn)在越來越多的車主將加裝皮卡后蓋,不僅美觀漂亮,更重要的是防止貨物丟失,滾落車外,造成安全隱患。多變體汽車皮卡后蓋可以用原車鑰匙搖控開啟,取貨放貨非常方便,同時后蓋打開高度可以根據(jù)自身需要進行調節(jié),這個也是非常不借的設計,再者后蓋可以翻轉到車頂,有固定帶固定,保證高速行駛安全,可以裝載更多貨物,非常實用,同時防水、防盜、防銹、防塵、防異響,滿足貨物安全無損需要。
陜西榆林作為西北皮卡城市市場的重要一員,陜西地處我國內陸腹地,與之相鄰的河南、湖北、重慶均對皮卡放寬了進城限制,陜西若能實現(xiàn)全省解禁,將為西北皮卡解禁版圖填充重要一角,也能刺激當?shù)仄囅M,促進西北皮卡市場壯大。